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创投企业及税额抵免)

2018-02-26 21:46:29 admin 172

知识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一)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二)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规定

自2010年1月1日起,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定

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知识点: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1.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所得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10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

其他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从业人数≤80人,资产总额≤1000万元

说明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以弥补亏损后的数字为准;

(2)无论是查账征收企业、还是核定征收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3)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

2.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基式优惠),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基式优惠),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知识点:创投企业优惠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知识点:税额抵免优惠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企业购置上述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新增: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进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优惠

非居民企业减按10%的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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