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5年没交企业所得税,上市一路绿灯

2018-04-09 18:48:59 admin 128

  纳税是每个公民不可推卸的义务,只要活着,就没法儿回避税收的存在。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更是如此。通常,企业老板总想通过各种手段,甚至打打税法擦边球来为企业减轻税负,成效微小不说,其惊心动魄不亚于钢丝上起舞。

  近日,小编注意到这样一则报道:某公司,自2013年注册,至今没有缴过企业所得税,因其发展势头迅猛,已在年初成功上市,上市办理流程一路绿灯不说,当地政府还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政策奖励。

  怎么回事!5年不缴税,还敢登报炫耀,不怕税务机关分分钟找上门?老板没这么糊涂吧!小编深入追踪发现,原来这家公司是在霍尔果斯注册的。2010年5月起,霍尔果斯响应国家政策,施行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因当时声名不显,鲜为人知,而幸运的A公司关注到了这一政策,成了第一批吃螃蟹的人。那么,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到底有多吸引企业家呢?

  历来,纳税成本相比企业内部可控成本,调试难度大得多。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家们最关心的问题无非是税收优惠减免,是否可以合法合理的节税。如果可以有条有规、名正言顺的节税、避税甚至不缴税,这对为税负所困的企业家来说,绝对是一大福音。

  2010年5月,霍尔果斯被中央定为经济特区,出台多项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和财政扶持政策,吸引了一大批企业前往注册。仅2017年,霍尔果斯新增企业达13436户,与2016年相比,增长457.74%,日均新增企业逾36家。

  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大类: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增值税奖励返还、个人所得税奖励返还、上市企业财政补助及绿色通道服务。

  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

  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而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五免五减”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前五年零征税,后五年免收地方税。而且减免税并不是我们常识中的“先缴后返”,而是备案后直接计零。

  “五免五减”税收优惠政策产业目录涵盖35大行业(具体可参见本专栏《霍尔果斯这35大产业,5年不交所得税》一文),主要包括实体经济和注册经济。实体经济中生产、加工、销售、贸易公司,投资板块除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以外,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纯销售型公司是不能享受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注册经济支持的都是服务类、咨询类、技术类、研发类等增值税发票开6个点或小规模3个点的企业。

  重点提示:在税收优惠行业目录内的企业必须有一个主营业务的收入是占总收入的70%以上,且主营业务不是指一个板块而是具体某一项,比如:广告制作或广告设计但不能是广告制作、设计、创意,只能选其一,另公司抬头、经营范围和客户签的合同、发票、资金往来必须吻合,否则不能享受这个政策,必须独立核算。

  增值税奖励返还

  《目录》产业中金融服务业、影视、文化传媒服务业、信息科技产业、专业服务业、旅游业、农副产品深加工类、新型建材加工类、生物制药类、进口资源精深加工类、节能环保产业、农林业这十一大产业类别,不仅享有企业所得税五免五减政策,而且作为重点招商产业,还享有扶持补贴政策。自2014年起,自治区每年为两个经济开发区各安排补助资金5000万元,以支持两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全额留存两个经济开发区范围内2012年至2021年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扶持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由各区管委会制定管理办法自主使用。

  具体奖励返还政策如下:

  1、新设立企业,纳税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开发区实际缴纳税款,当年留存开发区财政的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总额在300-500万元、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留存总额20%、25%、30%、35%的比率予以奖励。

  2、开发区范围内的新建工业企业,依据项目实际及竣工时限要求,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000万以上,依据项目实际及竣工时限要求,以新建厂房建筑面积为准,按照50元人民币/平方米给予补贴。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设备投入按照设备投入的1%给予补贴。

  个人所得税奖励返还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和股权投资类个人股东分红所得。个税返还仅限薪资板块,也就是工资的个税,返还政策是:实缴1000至2000元的部分,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70%,实缴2000至4000元的部分,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80%;实缴4000元以上的部分,返还地方留存部分的90%。

  股权投资类个人股东分红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或者“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按照“先分后税”缴纳所得税后,可以享受自治区按其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予以奖励的优惠待遇(即实际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6%)。

  上市企业财政补助及绿色通道服务

  2017年1月,证监会与新疆政府签署协议对达到一定条件的新疆企业开放“绿色通道”;2017年3月,“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霍尔果斯园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的实施办法”公布。园区鼓励外地公司注册地迁至园区的买“壳”上市公司和外地上市公司进驻,新疆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享受优先上市、发行、挂牌优先支持。

  上市企业奖励政策如下:

  1、主板上市奖励200万元人民币、中小板上市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奖励50万元人民币、新三板挂牌奖励30万元人民币。

  2、园区企业在新疆股权交易中心等区域资本市场挂牌奖励10万元人民币,对前10家成功挂牌的企业,各追加奖励资金5万元人民币。

  3、挂牌或上市公司再融资,其额度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上,一次性奖励30万元人民币。

  4、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在自治区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的上市后备企业,园区财政给予补助资金20万元人民币。待企业通过上市辅导验收合格后,园区财政再给予补助资金30万元人民币。

  企业注册地的选择是所有企业发展壮大的开端,选择一个自带税收优惠的地点,会让企业从开始就取得优势,尽占先机!2018年了,霍尔果斯的税收减免政策也逐渐进入了倒计时,有意向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的企业家们可得抓抓紧,争取赶上这趟福利末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