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10周年,回顾发展历程

2018-02-08 13:58:35 admin 33

说到“小型微利企业”大家一定非常的熟悉,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到今天,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变革与优惠政策的不断放宽。在过去的10年间,“小型微利企业”一路见证了国家税收政策的变迁,同时也让我们纳税人享受到了经济发展背后的税收扶持力度的加大。

今天昌尧讲税就来带领大家一同领略一下,小型微利企业的10年“优惠成长之路”。

案例

假设丰达公司是一家零配件加工企业,公司资产总额为2800万元,从业人数95人,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8万元。

我们通过分析丰达公司在不同年份的所得税缴纳情况,看小型微利企业10年间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变化。

第一阶段:自2008年1月1日起

从2008年起,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自《企业所得税法》颁布之日起,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便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便能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减税政策,那么在2008年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界定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只要符合以下6大条件就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4、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该条在2014年进行了修订);

5、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6、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标准的计算方式,在2008年并未出台相关政策规定,直到2009年才出台相关计算方式(该计算方式在2015年进行了修订),以下是2009年的计算方式。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那么在2008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丰达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0万元,所以可以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8×20%=5.6万元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

第二阶段: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010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在2010年度,国家进一步扩大了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范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并没有其他调整。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那么在2010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丰达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万元,小于30万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8×20%=5.6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

第三阶段: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在2011年度,国家进一步继续执行2010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也没有其他调整。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那么在2011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丰达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万元,小于30万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8×20%=5.6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

第四阶段: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从2012年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在2012年度,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范围与时间跨度都进行了调整:

1、从2011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

2、适用年限从原来的1年,扩大到4年;

3、优惠政策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扩大到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那么在2012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丰达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6万元,小于30万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8×20%=5.6万元。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第五阶段: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从2014年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从2014年到2016年度,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范围与标准计算方式都进行了调整:

1、从2013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

2、适用年限延展到2016年12月31日;

3、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的计算式也进行相应的修订,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那么在2014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由于丰达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万元,小于30万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8×20%=5.6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第六阶段: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从2015年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从2015年到2017年度,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范围与优惠周期都进行了调整:

1、从2014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

2、适用年限延展到2017年12月31日;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那么在2015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考虑财税〔2015〕99号文的调整)?

由于丰达公司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小于30万元,所以只能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28×20%=5.6万元。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

第七阶段: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从2015年10月份起,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历史解析

从2015年到2017年度,国家对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范围进行了调整:

1、从2015年度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扩大到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

2、201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有两个判定标准:1~9月份不超过20万元,10~12月份不超过30万元。

3、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适用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4、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依然按财税〔2015〕34号文件执行,即将所得减半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5、从2015年10月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含)的,将所得减半计入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那么在2015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1)2015年1~9月份应缴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8×9/12=21万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21×20%=4.2万元

(2)2015年10~12月份应缴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8×3/12=7万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7×50%×20%=0.7万元

(3)2015年度实际应缴所得税:

4.2+0.7=4.9万元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

第八阶段: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将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这一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状解析

该项优惠政策的调整,为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7年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在会上表态发言决定推出的进一步减税措施,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本文发稿时,国家税务总局尚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我们需要进一步期待……

税收缴纳

假设丰达公司均满足以上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标准,而且在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的相关政策也已出台的话,那么在2017年应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0%×20%=28×50%×20%=2.8万元。

参考消息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7年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