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企业社保暂缓移交税务,这几点会计人务必注意

2019-01-12 11:00:58 admin 41

听说关注了我们的人

都升职加薪啦

税务筹划

                                      税务局明确消息,2019年度企业社保

                                                  暂缓移交税务机关征收!

税务筹划

原文通知如下: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青岛市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暂不移交,2019年度暂按原渠道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继续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一定过渡期内,机关事业单位应按原渠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和日常申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并向税务部门传递作为征收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税务机关缴纳。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维持原有集中缴费时间和缴费渠道不变。全市税务机关要进一步优化缴费服务,提升缴费人缴费体验,逐步为缴费人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元化缴费渠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管理的主体范围、办理流程、缴费方式、咨询及诉求渠道等具体要求和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会同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另行制定,并以缴费指南的形式告知缴费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5日

其实不仅仅是青岛市税务局发布了通告,其他省市也紧随其后。

— 03 —

除了社保暂缓移交税务

社保的这些大变化你要清楚

一、征管力度空前,不缴社保违法

2019年社保归税务局统一征管,象征着社保征管力度加大。而后社保黑名单制度的建立,更是让社保征管力度更上了一个台阶,不依法缴纳社保,将会受到联合惩戒。

二、社保转移接续变得更简单

简化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减少了社保经办需要的证明,实现了社保信息共享,方便了我们老百姓。

三、国企出10%的股权,发社保福利

为了充分让老百姓享受国有企业发展的成果。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截止目前三家试点国有企业已划转资金超200亿,后期将持续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10%的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社保红利将进一步提升。

目前社保已然成为继房子、教育之后的第三大刚需了,除开老了能要养老,病了能治疗,现实中许多事情都跟社保挂钩。

那如果我们的社保断缴了,会像传言说的那样,全部资格清零吗?

社保断缴对个人存在一定的影响,有些资格会清零,但重新缴纳达到一定时间后就能恢复资格,有些资格是不会清零的,比如对于职工养老/医疗的缴纳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中断前后缴纳过的都算,不存在清零或作废。

— 05 —

社保“黑名单”也要来了

人社部日前制定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第5条规定,下面这6种情形拟列入社保“黑名单”

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2、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4、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

5、负有偿还义务的用人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或第三人,拒不偿还社会保险基金已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黑名单”,受到联合惩戒,坐高铁、乘飞机、考公务员或受限,对于企业来说不给员工缴“五险一金”,将付出更多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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