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问答:公司收到税务稽查通知及运输汽车折旧相关问题解读!

2019-10-14 17:34:29 admin 24

NO.1提问:为什么有公司同时收到两份稽查通知书,出现异常的金额还不一样,都是涉及增值税和所得税?

 

回答:

两份稽查通知书涉及的增值税应税项目,应税期间是否相同。稽查通知书是对纳税人下达检查的书面通知,可以根据通知书上的异常金额,做好准备,接受检查。

 

氢:注意一下,会不会一个涉及实体,一个涉及程序?

 

陈曦-高会 TA 回复 氢:实体和程序存在一定的交叉关系。稽查通知书列明了异常金额和税种,建议从应税项目着手,没有无缘无故的稽查通知书。

 

仙草 回复 陈曦-高会 TA:一个是所,一个是稽查队,稽查队补了税后他们给所说不查了,但所里还是说要专项检查

 

陈曦-高会 TA 回复 仙草:按行政处罚法规定,同一事项不可以二次处罚,不同事项是可以分别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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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提问:实务中:公司经营用运输汽车和管理人员用汽车折旧年限应该为多少年?购入汽车确定了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后需要到税局备案吗?

 

抹茶咖啡:折旧计提规定汽车折旧年限没有对汽车定性分类,只是对年限下限的规定,只要符合规定即可,年限不需报告。

 

陈曦-高会 TA:《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六十条中规定,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折旧年限为4年。实务工作中确定的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不用备案。实务工作中,折旧年限、方法同税法规定产生的差异,需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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