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问答:担保公司手续费发票及利息是否抵扣增值税解析!

2019-12-27 17:04:48 admin 43

提问 NO.1 支付给担保公司的手续费取得的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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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节税-小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四)规定: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只有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进项税额才不允许抵扣,注意这里强调的主体是“贷款方”。

因此企业向担保公司非贷款方支付的担保手续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提问:NO.2 利息能否抵扣增值税?

 

回答 节税网-小税:不得抵扣!

如果已经认证抵扣增值税,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企业间的贷款取得的利息属于贷款服务,取得的利息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问 NO.3 怎么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

 

回答 节税网-小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第五条规定:《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的“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纳税人领取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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