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探讨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扣除扣缴申报的需要注意事项。
为什么要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涉及企业职工、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社会人员的实际收入,如何利用好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政策 ,是很有必要的,合理进行个人所得税规划,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现行个人所得税与以前有很大的变化,以前是按月缴纳,不存在年度汇缴的操作。现在是每月预缴,年度汇缴。
同时申报项目也有重大变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
新设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注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办理途径:
一、日常由单位发工资时按月预扣税款时办理,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
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二、自行申报办理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①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的
②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所得
③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④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补扣措施
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办理扣除。
在年度汇算时,可以按照以下顺口溜“个税年度汇算,自己申报,不会可委托单位申报,没单位请专业人帮申报。
个人自行申报可以下载个人所得税APP,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网页版进行申报。企业会计应使用个人所得税企业版进行每月职工个人所得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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