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也能省税,来看看案例:
合同分开签,竟然能节税!
案例一:直接签
甲物业公司将一幢老的商业门头房对外出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租金1200万元(含物业费200万元),每年一次性收取。
1、增值税=1200*5%=60万元
2、房产税=1200*12%=144万元
3、不考虑附加税费、印花税等。
合计税费:204万元
案例二:分开签
甲物业公司将一幢老的商业门头房对外出租,年收入1200万元,合同签订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将房租和物业分别签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年租金1000万元。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一年物业费200万元。
1、房租增值税=1000*5%=50万元 物业费增值税=200*6%=12万元
2、房产税=1000*12%=120万元
3、不考虑附加税费、印花税等。
合计税费:182万元
分开签合同比直接签合同,可以节省税金22万元。
企业出租房屋时,会附带房屋内部或外部的一些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费,比如机器设备、办公用具、附属用品、物业管理服务等,税法对这些设施并不征收房产税。如果把这些设施与房屋不加区别地同时写在一张租赁合同里,那这些设施也要交纳房产税,企业在无形中增加了税负负担。
因此,企业根据出租的实际情况如实加以区分,把合同分别签订,发票项目分别开具开票,收入会计上分别核算,就会把企业税负大大降低。企业在日常业务的时候,也是同样如此。
分开签订合同也能省下不少的税负!比如某公司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没有分别核算两者的销售额,这样统一按销售货物13%税率计算销项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额抵扣。如果销售货物和安装服务分别核算,安装服务也采用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按销售货物13%和安装服务9%,其安装材料可以抵扣进项。这样分别签合同、分别核算,税负也会下降不少。
倘若公司能把服务业务分包出去,分散纳税,是不是税负更加低呢?
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把原公司的服务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完成,个人所得税按照行业利润率10%进行核定,后五级累进制计算出个税税率0.5%-2.19%。比如某软件公司,分包了200万软件开发业务到个人独资企业,收款后开具软件开发费给签约方,此时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200万/1.03*10%*20%-1.05万=2.84万;
增值税及附加:200万/1.03*3.18%=6.18万。
剩余将近190万的利润便可直接提取至个独企业投资人的私卡了。
节税就找节税网123!了解更多税收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consultation/list-152-c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