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叫停新办核定征收企业,大批个独注册需求怎么解决?

2021-04-28 17:35:40 admin 18

从年初到现在,很多客户加我的第一句话就是:还能核定征收吗?园区在哪里?一般这样问的,都是之前办理过并且尝到了甜头的企业,上海核定征收政策取消,很多在上海办过个独的企业开始重新寻找新的核定征收园区,新业务即将开展,事前通过个独企业筹划进行业务分包,达到合理降税的效果。并且,不会过分要求核定的年限,毕竟都知道政策性的东西都是由政府说了算,企业能节省多少税金算多少

税务筹划

其实说起来上海算是全国做核定征收政策最早的一批,差不多有十来万家个独企业,容量可以说是最大的。虽然大都市经济上说得过去,但是所有企业都往这里跑,不免引人关注。在2021年年初,上海方面给出回应:2021年新办个人独资企业不予核定征收,第二年根据企业情况,可更改征收方式。

现在节税网园区能核定征收的地方还是有很多,政策与上海一样: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10%,对照五级累进5%-35%的税率计算得出,税率大致在0.5%-2.1%之间;增值税按照小规模纳税人标准1%征收,附加税0.06%,由于是小规模个独,连续12个月开票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并且符合要求的,还能享受增值税的免征政策!

某企业通过节税网园区注册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合理的商业目的和实质重构企业的价值链,对外承接400万的业务,需缴纳税费:

增值税:400/1.01*1%=3.96(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1.01*10%*30%-4.05=7.83(万元)

附加税:3.96*6%=0.24(万元)

税金合计:12.03万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是以中心或者工作室命名,属于企业性质需要开具基本户,公对公收款开票。利润分配只能提取至投资人的私卡,这样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不少人可能会说,既然个人独资企业能够核定征收,那么成立个独企业用来持股,这样得到的分红直接按照核定方式缴纳税款就行。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个人独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分红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由被投资公司按“股息、红利所得”代扣代缴单位自然人投资人的个人所得税。简单点说,个人独资企业当做公司股东取得的投资分红需要缴纳20%的个税!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到这里,有节税问题大家尽管来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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