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税宝:用好业务拆分,也能节税?

2021-05-10 10:16:09 admin 15

  案例:

税务筹划

2020年度甲公司销售大型设备1个亿(含着2000万元的设备保养费,服务期三年)。

  增值税=8000万元*13%+2000万元*13%=1300万


  改变:

       单独成立一家公司来承担设备保养服务,合同分为2块来分别签订,设备销售合同8000万元,设备保养合同2000万元。

  增值税=8000万元*13%+2000万元*6%=1160万元


  节税

       1300万元-1160万元=140万元


  参考:

 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买方提供与销售货物相关联的销售服务为混合销售行为,该混合销售行为的销售额按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提醒:保养不是维修。

  1、保养服务通常是日常检测、维护,使之干净、整洁、运行正常等业务,服务对象不属于“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所以不应属于修理修配劳务,而应属于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一般计税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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