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税负重?目前可以利用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2021-06-16 17:45:31 admin 19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都会有以下税务情况发生,导致税负压力重:

税务筹划

1、公司发生真实业务,但是缺少成本票,或者有部分无票支出,导致公司账目利润虚高,所得税压力增大。

2、商贸行业从个体户或是个人手中收取原材料,最多只能抵扣3个点的增值税,剩下的进项票难以取得,增值税压力增大。

3、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个人没办法给公司开具票据,或者是个人去税务按照劳务报酬20%扣缴税金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当收入大于4000元,减除费用按20%计算,个税压力太大。

增值税、所得税压力大的情况可以利用目前的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税收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当地的税收奖励扶持以及核定征收政策,不需要在当地实体办公运营。

1、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

缺少成本票,不管是成本票还是进项票几乎每个行业都会涉及,利润虚高税负也会变高,以前可能会有买票虚开、以票抵充等操作,但是金税三期、四期的出台让这些操作都逐渐消失于市场。

大多数企业都选择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服务行业10%进行核定,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9%,综合税率3.25%以内。

举个例子:

一家建筑设计公司每年营业额600万,减去各项成本,剩余利润300万,所面临的查账征收25%企业所得税就是75万,那么如何才能解决成本低利润高导致的所得税偏高的问题呢?

解决方案:通过入驻节税网园区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跟主体企业进行业务往来,提供建筑设计服务,每年收取主体公司200万的设计服务费,开具正规服务发票给主体公司,个独公司按核定征收只需缴纳2.84万的个人所得税,主体公司只需要缴纳25万企业所得税,所得税差不多节约70%。

2、有限公司税收奖励扶持

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证征收对于解决所得税压力效果明显,想要减少增值税压力,可以在税收园区内成立有限公司,享受当地对于增值税、所得税上的奖励扶持。

一家建筑工程企业,年缴纳增值税500万,企业所得税300万,现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一家建筑类有限公司,承接主体公司业务,在园区照常纳税过后,次月收到园区如下税收奖励返还:

增值税:500万*50%*80%=200万

企业所得税:300万*40%*80%=96万

原本需缴纳的共800万的税额,扶持后只需纳504万就可完成。

3、自然人委托代征模式

个人无法开具票据的情况,除了去税务按照20%劳务报酬代开外,也可以通过委托代征模式,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认定个人为个体工商户,个税直接核定为0.5%,增值税1%,附加0.06%,个人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开具普票出来,公司拿到票后可以直接入账做成本,不需要汇算清缴。想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收压力的朋友可以与我们税务师进行沟通,合理合法的减少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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