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在税收上的优势

2021-07-14 17:03:10 admin 28

很多朋友不太清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不同,简单来说,咱们常看见的某某工作室、某某服务中心这种后缀的是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某某经营部是属于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一般没有对公账户,都是进行私户收款,若是业务量大,就不太适合通过个体工商户进行合作,且有的业务也不愿意和个体户签订合同,所以目前大部分公司企业都在通过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进行税收筹划

税务筹划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主要涉及到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在解决公司所得税上优势巨大。

通常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相比有限公司更低的所得税税率,一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率最高在3%左右,远低于有限公司。

一些高利润的行业,主要税负压力在缺少成本进项,在大数据稽查下,买卖票据、虚列人员工资等行为被严厉杜绝,账目利润虚高,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压力增大,而想要减少所得税压力,可以利用好核定征收政策。

我国很多偏远地区、经济开发区或者是交通不便地区,都在通过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进行招商引资,以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全国的企业到当地的税收园区内入驻,核定征收政策就是其中广受青睐的政策,不需要在当地实体办公经营,只需要在税收园区内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就能以核定征收的方式纳税。

高利润行业的有限公司,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用个人独资企业承接真实缺少进项成本的服务业务,比如技术服务、设计服务、咨询服务、代理服务等等。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纳税,不看进项,直接以开票额为利润按照服务行业10%进行核定后,再按照国家无极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100万-500万开票额税率在0.5%-2.19%之间,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最高3.25%,专票普票都可开具。

举个例子:

上海某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下称A公司),成本费用200万,利润300万,通过入驻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相同的业务(下称B公司),下面来比较两种方式的纳税情况有什么不同。

A公司:

增值税:增值税:500/1.03*0.03%=14.56万元

附加税:企业所得税:300*25%=75万元

个人所得税(分红):(300-75)*20%=45万

综合税款合计:14.56+75+45=134.56万元

B个人独资企业:(以500直接看做利润)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0%*35%-6.55=10.77万

合计:16.01万

500万的业务通过核定征收后,缴纳16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以利润分配的形式直接转入法人的私人账户,不需要缴纳分红税,并且可开具专票。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对于所得税压力大的情况效果明显,想要通过核定征收减少税收压力的朋友可以与我们税务师交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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