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现在税务对企业的稽查越来越严格,企业税务信息越来越透明化,下面就给大家说一下重点稽查的几个方面。
1、隐瞒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匿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注意了,以后还这样操作可要小心了!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比对。
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2、虚列成本
主营成本长期大于主营收入;
如:(1)公司没有车,却存在大量的加油费;
(2)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等异常;
(3)工资多申报或少申报;
(4)买发票,多结转成本,后期冲红或补发票;
(5)计提了费用却迟迟没有发票等等
这些都是严查的重点。
3、利润异常
(1)报送的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有出入;
(2)利润表里的利润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总额有出入;
(3)企业常年亏损,却屹立不倒;
(4)同行业利润偏低等。
4、“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
(1)“阴阳合同”,利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的方式行不通了,将被严查。
(2)关联交易存在价格上的不公允,也将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对象。
5、虚开发票
①不管是为他人、为自己开这种发票属于虚开,当中间人介绍虚开发票也不行,甚至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也不可以!
②环开、对开发票,即A公司B公司互相开票,虽然没有少交税,但是没有真实业务,也属于虚开发票!
6、“三假”行为
国家充分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多元数据汇聚功能,
对那些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等行为被严厉打击,并充分曝光!
7、库存异常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8、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工资
有些公司为了避税,故意用现金/个人卡发放工资,一旦被查,明眼一看账务就是有问题。
9、社保异常
试用期不入社保;代别人挂靠社保;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给入;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档案未转就不给交社保等等。
以上情况通通属于违法。
随着社保入税和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社保这块会监管越来越严,以上违法行为也该收手了。
10、税负异常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实收资本增加,印花税未缴纳;
(5)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个人股东却未缴个税等等
企业以上行为的主要问题都是为了减少税收压力,以往的操作方式在现在已经不在适用了,想要合理合法合规的减少税负,就得利用好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一些偏远地区的总部经济招商政策,核定征收政策以及地方财政返还政策等。
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
账目利润虚高、缺少成本进项,所得税压力大的行业,就很适合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征收直接以开票额为利润进行核定,一般是按照服务行业10%的利润率,目前大部分地区只对于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
增值税1%,附加税减半征收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按照10%核定后,再依照5%-35%五级累进制的税率表计算,在0.5%-2.19%左右,综合税率在3.25%以内。这是合理合法的核定征收政策,地方也会出具相关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的核定征收鉴定表,按照一年一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核定。
2、地方财政奖励扶持
以政府返还为主的税收洼地是比较可信的。
它是让企业首先合法纳税然后会根据企业的纳税额高低,按照地方留存收入的一定比例或者大部分比例再次返还给投资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税务部门针对特定地域的纳税人或特定的税种在征税时实施减征或免征,直接降低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从而降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一般是奖励地方留存的50%-80%,纳税越高奖励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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