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如何给公司提供成本票?

2021-09-03 16:37:22 admin 33

有多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些无票成本支出的情况,有的是公司和个人业务上的来往,个人无法给公司提供有效票据,按照劳务报酬来算,没有取得相应发票是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笔费用,要不就是个人去税务按20%-40%预扣率缴纳税金,要不就由企业代扣代缴自行承担,这样不管是对于企业还是个人税收压力都太大,比如常见的佣金、咨询服务、市场的推广以及一些个人代理销售等。

税务筹划

企业和个人发生业务,如果没有成本票进来,最后的结果就是企业账目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压力增大,就需要个人想办法提供票据,若是个人按照20%-40%劳务报酬进行缴纳,税负压力又转移到个人头上,个人肯定不愿意。

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就可以和个人商议,到可以按照“经营所得”代征的地方税务进行代征,个人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到税务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认定个人为个体工商户,以个体户的身份进行核定纳税,直接核定个税为0.5%,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附加税减半征收0.06%,那么个人就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代征普票出来,一票一完税,接票公司拿到票后可以直接入账做成本,不需要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不会和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一起汇算清缴,并且也不用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在开票的时候税务就直接扣除所有税费,并出具完税凭证。

例如一家软件公司外聘专家,为公司项目提供设计建模方案,公司给到专家200万的报酬,需要专家提供票据,专家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在税务大厅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核定经营所得的方式进行纳税,200万*1.56%=3.12万,就可以直接开具普票给公司做成本,若是专家按照劳务报酬20%缴纳税金,那么就需要缴纳200万*20%=40万的税,实际到手160万,税负压力太大。

综上来看通过委托代征模式,核定税率的方式可以低税率开具普票出来,在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合理合法的灵活运用地方税收政策,但是委托代征的模式只能代征普票出来,若是公司需要专票,不接受个人代征的票据怎么办?

这种情况个人就可以在地方政策园区内注册小规模的个人独企业,用个人独资企业去和公司签合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地方核定征收政策,以业务公对公的形式进行业务来往,按照10%行业利润率核定,综合税率3.25%以内,专票普票都可开具。

来看个例子具体的纳税细明:

技术顾问洛先生为一家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提供一年的技术服务,给公司给洛先生500万的酬劳,需要提供专票。这个时候通过自然人代征的模式就行不通了,那么洛先生就可以在地方税收园区内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某某技术服务中心),来和公司签合同,按照核定征收纳税: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10.8万

合计:16.4万

500万的业务缴纳16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

两种方式都可以合理合法的减少税收压力,特别是自然人委托代征,方便快捷,当天就可以出票,继续解决成本票问题的朋友可以考虑,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找我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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