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迅速扩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给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创造的巨大的价值,这一产业同样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很多税收政策都在向这一产业倾斜,让科技行业更好的创新发展。
但是同样也面临着税负问题,而软件研发行业主要的税负问题在于缺少成本进项,导致增值税和所得税压力增大,所以可以根据这两个方面来进行筹划。
软件行业资源消耗低,产品科技含量高等特性,导致软件行业利润普遍很高,成本大多为人员员工工资成本、研发成本等,不能作为增值税抵扣,账目利润远高于实际利润,这样一来所缴纳的税金也要大于实际的纳税税金,这个时候企业公司就应该找找通过什么税收政策来减少税负压力。
软件行业可以通过以下行业减少税负压力:
1.申请认定“双软”企业资格,获取“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五年经营期满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这样就可以获取更大的税收利益。
2利用研发费用资本化进行筹划;对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也允许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为10年,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在10年内享受过后。对于费用化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形成亏损可以享受5年。
3.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合理利用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减少税收压力。
利用地方税收园区政策的方式是比较方便快捷的,软件公司在税收园区内注册企业公司,不需要在当地实体办公经营,不需要改变主体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就可以享受当地税收政策低税率纳税,以此减少公司的综合税负压力。
以在园区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来说,主体公司通过业务分包的方式放到个人独资企业上进行纳税,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核定行业利润率10%,按照国家五级累进制5%-35%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后的个税在0.5-2.19,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综合税率在3.25%以下。
若是一家信息服务公司有500万营业额,成本在200万,那么按照查账征收需缴纳(500-200)*25%=75万,股东分红需要缴纳(300-75)*20%=45万,一共需要缴纳120万的税金。
若是信息服务公司在税收园区内成立一家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用个人独资企业来分包这500万的业务,则需要缴纳的税金是: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0%*30%-4.05=10.8万
合计:16.4万
500万的业务缴纳16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
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到达合理合法有效的减少税收压力的目的,没必要冒险违规操作,在数据大稽查的环境下,税务和银行信息共享,任何违规行为都将被稽查处罚,所以节税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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