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在咨询,公司和公司以外的人进行业务,个人无法提供发票,该怎么处理?没有成本票进来,公司账目利润虚高,企业所得税压力增大,这个时候就可以要求个人去税务进行代开。
通常在外面聘请的人员不属于员工,那么就不属于工资薪金,个人也没有公司进行开票,资金是直接走到个人的私人账户。若是个人愿意成立公司企业来承接业务,进行公对公业务,完全是没问题的,但是很多个人提供的服务都是属于一次性的,不愿意为了一笔业务花时间精力去成立公司,更愿意到税务去代开发票。
那么个人去税务代开的模式就需要注意,虽然都是代开,但是所缴纳的税金大大的不同,代开分为两种形式:劳务报酬所得以及经营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果个人去税务大厅代开认定的是劳务报酬所得,那么劳务费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先减除一定标准的费用。具体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实际预扣率三档为:16%,24%,32%。
也就是假如个人按照劳务报酬去税务代开100万的技术服务费,那么需要缴纳的税金若是按照20%扣缴税金就是100万*20%=20万,对于个人来说个税压力太大。
需要注意的是,过去很多地方是自然人去开票时,开票大厅会扣个税,现在不少地方税局发文,自然人到大厅代开劳务费发票,大厅不再征收个税!并不是说不需要缴纳个税了,需要支付方依法履行预扣预缴义务,并办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在业务真实的背景下,通过经营所得的方式进行代开是比较划算的,这种经营所得开票,一般在税局系统里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而且可以核定征收,则个税的税率会大大下降,核定个税0.5%的话,再加上增值税及其他税费,以及服务机构的费用,税费负担可以下降到3到5个百分点。
把个人当做是一个个体户来进行纳税,而且采用核定征收,直接核定个税为0.5%,增值税目前是1%,附加税是0.06%,个人就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代征普票出来,公司拿到发票后就可以直接入账做成本,也不需要汇算清缴,100万的业务缴纳1.56万的税金后,就可以直接转入个人账户自由支配。
采用经营所得的模式进行代征,不但方便快捷,不需要成立公司,也不需要代开人到场,资金也不走第三方,直接转入个人账户,缺点就是只能代征出普票,除了劳务、废旧物资、煤炭、钢铁等开具不了,其他品目基本都可开具。节税就找节税网123!了解更多税收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consultation/list-152-c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