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后一个季度怎样合理减少综合税负?

2021-11-12 17:32:06 admin 26

2021年已经进入最后一个季度了,很多公司在年底都有大量的成本费用需要解决,但是很少能找到合理合法的解决方式。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该如何有效的减少呢?

税务筹划

下面就介绍两种在真实业务情况下,合理合法获得成本票减少综合税负的方法: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以及自然人按照经营所得委托代征模式。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公司在有核定征收政策的地方税收园区内,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申请核定征收,公司把真实缺少成本的服务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来做,相当于是公司下游的服务商,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成本进项,直接以业务开票额为利润,按照服务行业利润率10%利润率进行核定后,再按照5%-35%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分红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1%,附加税减半征收0.06%,核定后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在0.5%-2.19%,一家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率在3%左右。税率低、设立和注销方便,对高利润低成本的行业效果尤为明显,这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广受青睐的原因。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账目简单,专票普票皆可开,为企业性质。但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提前在园区注册,然后工商税务登记,最后才开运营开票等,中间需要按照流程进行,需要一定的时间,基本流程在20-25个工作日左右,所以想要解决年底所得税问题的朋友,就需要提前设立了。

举个例子来看看:一家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的成本是员工的高工资,但是成本缺口还是大,一年有400万的利润,企业所得税分红税压力大,该如何减少税负压力?

公司可以通过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在浙江、江苏、重庆等税收园区内成立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原来公司下游的服务商,把真实缺少成本票的服务业务分包给个人独资企业来做(某某设计服务中心),按照核定征收纳税,所需要缴纳的税金如下: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10%*30%-4.05=7.83(万元)

附加税:3.96*6%=0.24(万元)

税金合计:3.96+7.83+0.24=12.03(万元)

自然人委托代征

自然人代征就比较简单了,不需要设立、注销企业,代开地为了整合零散税源,制定了优惠税率,吸纳税收,简化了流程,把代开的个人看作是一个个体户的形式,这样个人就不是缴纳的劳务报酬的综合所得税了,而是按照其个人经营所得税缴纳了,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开成本票,且不需要汇算清缴,不需要代开人到场,不需要设立企业,只能开普票

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个人就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代征普票出来,一票一完税,不会和个人的工资进行汇算,公司拿到票后可以直接入账做成本,1-2天就可以出票。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是属于企业性质,而自然人代征则是属于个人性质,在短期急需成本票的可以考虑自然人代征,长期持续性业务的还是建议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业务合作。核定征收和自然人代征都可以有效的解决成本票所得税问题,但是前提是要业务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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