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纳税的主体,企业合理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是帮助企业有效减少税金支出的有效手段,也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一项不可或缺的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坚决依照我国现有的税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筹划,不可违法逃税。以下就重点探讨企业如何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有效地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纳税筹划对于企业的重要作用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是企业能够在市场中继续生存的关键。税负是影响企业效益的一大因素,在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合理筹划,能够减少不必要的税金支出,达到增加企业收益的目的。因此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应当将纳税筹划纳入其中,这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助推作用。
所谓纳税筹划就是纳税主体在现有税法及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经营运作、投资、采购等各环节的事先筹划,从而选择可以降低税负的纳税筹划方案,并通过筹划使企业满足一些降税、免税的优惠条件,从而为企业有效节约税负支出,增加企业收益,助力企业发展。
(一)企业筹资环节的纳税筹划
企业财务管理包括多项内容,是企业筹资、投资、采购、经营活动、收益分配等多个环节的管理工作的集合,其中每个环节都会产生税负,因此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纳税筹划也应当贯穿这些环节之中。筹资是企业获取资金的有效手段,常见的方式大体可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大类,两种方式都能够达到为企业筹集资金的效果,但税负却有不同,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可以加入税负方面的考量。根据当前税法,选择负债筹资所支付的利息是税前扣除,能够起到税收挡板的效果,同时也能减少企业的成本投入。而股息支付则不被计入费用列支,只可以于税后利润里进行分配。这两种不同的筹资方式,其税负的形成存在明显差异,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如果息税前利润率超过年利息率,那么所增加的负债才能够提升权益资本收益,在这一前提下,选择债务融资是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税负的。
此外,融资租赁也能够快速为企业获取资金,并保存了举债能力。这种方式不仅能够规避长期占压资金所导致的风险,承租人的固定资产还能够通过计提折旧的方式列支于成本费用中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而所支付的租金利息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于所得税税前扣除,实现节约税负的目的。对于出租方来说,出租方也能够减少在多余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投入,还能够增加租金收入。可见,选择租赁筹资的方式,对于承租方和出租方都是具有积极作用的,能够为企业增加收益、降低税负,也可以作为一种有效的筹资手段。
(二)企业投资环节的纳税筹划
当企业规模越做越大时,会通过投资来为企业赚取更多的效益。投资包括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直接投资就是新设立企业或是收购亏损企业,间接投资就是通过投资股票、债券等方式获取收益。间接投资中的股票投资获取的收益需要缴纳所得税,而国债获取的利息收入则是免税。在直接投资中,收购亏损企业后,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减少大笔的开办费用,而且两家企业可以合并财务报表,用亏损企业的账面亏损来冲抵本企业的盈利,有利于降低所得税负担。而新设立企业,不仅要投入较多的开办投资费用,税收方面的整体税负也较高。综上,企业在选择投资方式时,可以先确定投资的方式属于直接性还是间接性,再综合考虑相关的税金内容,进行综合选择。
如果选择直接投资创办企业,那么企业的地点也是可以进行纳税筹划的,如高新技术开发区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有税收优惠,在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偏远地区等地创办企业也有优惠政策。因此,也可以根据各地的税收政策,选择有利于降低税负的投资地点。创办企业时还应合理安排企业的组织形式,比如公司企业以及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就是不同的。与合作制企业相比,有限责任公司要先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股东在得到股利后还要再上交个税;而合伙制的业主以及合伙人都只交个税,可见有限责任公司是双重缴税。因此在选择公司的组织形式时,不仅要考虑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还应考虑纳税筹划方面的问题。
(三)企业经营活动之中的纳税筹划
第一,采购阶段的纳税筹划。在采购环节不仅要看价格、质量,还应结合当前我国的税制,综合以上因素选择最佳供货商。按照当前税法,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进项税,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所以要在质量过硬、价格公道合理的基础上,选择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单位作为供货商。
第二,生产过程中的纳税筹划。首先要考虑所生产的产品,在选择什么样的产品时,除了要考虑经营目标、市场供需外,建议再加入税负方面的考虑。不同类产品的税率是不同的,有的产品会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以选择生产一些税率较低或者税收优惠力度大的产品投入生产。
对于生产费用核算方面,选择不同的核算方法也会带来税负上的差异,比如被计入生产成本中的材料费、人员费用以及固资折旧费。当前税法规定,生产所需的材料可以通过先进先出、加权平均、移动平均以及后进先出等方式进行核算。不同核算方式会使材料费计入产品成本中的份额存在差异,同样,分配给已销产品中的份额也会有差异,这就能带来所得税方面的差异。可见,在生产费用核算方面,应当在目前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选择出最有利的核算方法,来实现有效节税或者延缓缴税的目标。
对于人工费也就是工资,目前税法规定可税前抵扣的方法包括计税工资法以及工效挂钩法。如果是效益不太理想的企业,推荐采用前者即计税工资法,效益比较好的话,就推荐采用后者即工效挂钩法,尽可能地将人工费限制到税前可允许扣除的框架内。最后,对于被计入生产成本的折旧费,也可按照这种思路筹划,在税法许可的范围选择最佳的核算方法。通常选择加速折旧法,可减少当期收益,是降低税负的有效手段。但也不都是如此,如果是满足开办初期所得税减免优惠的情况下,加速折旧会导致期内利润缩减,而优惠期过后利润增加,税负支出也会增加。因此,不能一味地沿用常见的惯例,还是要结合企业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方案。
第三,销售环节的纳税筹划。销售方面的税筹可分为销售定价和销售方式,销售定价方面的纳税筹划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点:一是考虑企业本身的自主定价权和当地的税率差;二是对于某个产品的定价要结合销售规模、本行业的税率来合理确定价格,确保税后利润的最大化,或结合国家税制以及当地政策使其达到税收优惠的某一条件。
销售方式方面,常见的有折扣销售、以旧换新、销售折让、赊销以及还本销售等。根据现有税法,如果是销售折扣或者是还本销售,就要根据税法,按照全部销售额来缴税。而折扣销售以及销售折扣等方式则可以将折扣或折让扣除。可见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制上也存在差异,企业在销售时应结合自己的经营目标、营销方案,综合选择最为有利的销售方式,来降低税负,实现利润最大化。
(四)利润分配阶段的纳税筹划
在利润分配环节中,不同的分配方案也会对税负造成影响,因此在这阶段也建议加入纳税筹划。以股利分配为例,目前股利分配包括现金股利以及股票股利,根据目前税法的规定,当个人股东得到现金股利时,应当按一定比率的税率上交个税;但是获取股票股利,便可以将盈余留在企业内部,股东可以从股票价值增值中获得收益,也无须直接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时,应当筹划好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划分,在利润分配时,如果税后利润分配所形成的资本将其累积用于生产或开发新投资项目,是能够享受退税政策。总之,企业可先了解相关政策,使企业尽量满足优惠要求来进行利润的处理。
结语:纳税筹划是能够帮助企业减少税负、增加利润的一种有效手段,企业应当在财务管理的各环节中,合理地利用纳税筹划,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所涉及的税负进行统筹,从而全面降低税负,获取最大化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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