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心,你就可以发现,没有任何一家由一定规模的企业,旗下没有其他的公司。而且他们的经营模式,绝不会只有一种,如果只有一家公司,一种经营模式,企业是绝对做不大的。(国有垄断行业除外)
第一类:公司构架模式
在业务公司之外,成立一家控股公司A,A公司不用去做任何业务,由业务公司每年对外经营赚钱享受分红即可,这样A公司就不会产生其他税费。然后,A公司账上分红利润,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投资,如房子、车子等。另外,A公司还能够成为一堵“防火墙”,如果业务公司产生了经营风险,那么A公司需要承担的,也只是业务公司注册资本当中所占比例的风险而已。例如业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即使A公司全额持股,承担的风险也只有200万。
第二类:延长供应链模式
公司在对外采购销售的时候,总有一些地方无法获取到相关成本发票,导致企业的成本不足,所得税变高。那么,在中间成立一家个独企业,无论是对外采购,还是说对外销售,都可以将商品从个独这当中走一遍,让利润留在个独身上。而个独企业,如果是成立在园区当中,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的,实际所得税的税负是非常低的,可以给下游提供普票,或小规模增值税专票,或一般纳税人专票。
第三类:业务拆分模式
贸易公司,对外开具的发票为13%的票,可贸易公司当中,不仅是只有销售业务,还会涉及到物流、装卸搬运、其他信息服务等等,如果将这些部门都拆分出来,销售公司承担销售任务,开具13%的票,物流公司承担物流部分,只需要开具9%的票,其他与服务相关的,只需要开具6%的票,一些不需要专票的,用小规模公司做,还能免增值税,所得税还可以进行核定,税率会更低。
这是市面上常见的几种经营模式,每一种都是能有效的增加企业的实际利润,进一步的改变企业的应税模式。毕竟,税费成本在企业的整体成本当中占比可不低,都是需要企业好好筹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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