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一财:前两月4400万纳税人享受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2019-04-19 11:35:59 admin 20

4月16日,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财政收支情况。今年1~3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56亿元,同比增长6.2%。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629亿元,同比增长15%。

关于减税降费各项举措的最新进展,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陈东浩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自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全面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落地,1~2月约4400万纳税人享受到该政策。提高“起征点”和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约8400万纳税人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务筹划

第一财经记者:2019年,我国提出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这些举措落实情况如何?产生了什么效果?

陈东浩: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有效减低企业成本负担。李克强总理在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全年减轻企业税收和社保缴费负担近2万亿元。财政部坚持实打实、硬碰硬,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自1月1日起,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将增值税免征额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部分地方税种和附加;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此项政策中仅企业所得税减税政策,就惠及1798万家企业,占全国纳税企业总数的95%以上,其中98%是民营企业。同时,各地积极行动,31个省(区、市)均已印发减免上述地方税费政策操作文件,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顶格减征,最大限度减税让利。

第二,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全面实施。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落地,1-2月约4400万纳税人享受到该政策。提高“起征点”和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约8400万纳税人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深化增值税改革。自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确保制造业等主要行业税负明显降低。进一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并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对降低税率水平后纳税人的增量留抵税额按条件予以退还。

第四,降低政府性收费。自7月1日起,减免不动产登记费;扩大减缴专利申请费、年费等的范围;降低因私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照、部分商标注册及电力、车联网等占用无线电频率收费标准;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民航企业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降低一半;至2024年底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并授权各省(区、市)在50%幅度内对地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减征此项收费。同时,对产教融合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落实按投资额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此项政策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发操作文件。

以上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将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降低企业负担。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大督查和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