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实施以来,上半年个税收入同比下降30.6%,为广大工薪阶层减税近2488亿元(来源:财政部)。
而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不少浑水摸鱼者,伪造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信息,少缴个人所得税。最近各地税务局正在严查这类行为,你们可得小心了!
一、超20个城市税务局通知严查!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为止,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广州、上海、杭州等超过20个税务机关网站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的公告。
深圳市税务局公告
各地区税务局公告内容几乎都一模一样:“我市税务机关已发布了信息核验公告,将分批随机选取部分纳税人,对纳税人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比对,发现疑似存在错漏情况的,将通过手机短信或个人所得税APP消息通知纳税人。”
那么,到底税务局如何核验信息的真实性?信息不实又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我们先来回顾下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
专项附加扣除一览表
二、填写申报信息的风险点有哪些?
骑易达针对纳税人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总结出了如下两大容易出错的风险点:
1、填写信息不真实
· 子女教育
父母双方均按100%扣除。×
正确的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各扣除50%,或者选择一方全额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
是否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如果不是,则不能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仍旧双方都按100%扣除。×
正确的是,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双方都扣除住房租金。×
正确的是,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且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未签订书面分摊协议,多填报分摊比例。×
正确的是,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要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2、证明资料未留存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规定,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
申报信息备查资料一览:
三、税务局怎么查申报信息?
1、按一定比例抽查
抽查而不是全查,也是参照了国外成熟国家的经验,如美国规定对个税申报信息进行抽查的比例为20%,且抽查发现虚假申报重罚。
2、其他部门协助核实
税务机关核查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时,可以提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核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极大加强了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征管力度。
四、申报信息不实有什么处罚?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情形严重的,应当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违反税收征管法等法律法规的,税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报送虚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二)重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三)超范围或标准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四)拒不提供留存备查资料;
(五)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在任职、受雇单位报送虚假扣除信息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同时,通知扣缴义务人。
· 实施联合惩戒会对个人产生哪些影响?
1、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限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乘坐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3、限制住宿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及其他高等级、高消费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
4、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
5、限制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限制其享受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相关的其他服务;限制在获得旅游等级评定的度假区等旅游企业消费;
6、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7、限制出境。
……
也就是说,申报信息不实,会面临着被纳入征信黑名单,让生活处处受限,甚至于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所以纳税人切勿心存侥幸,为了少缴税而违法违规填报信息!
纳税是基本义务,国家多次强调要减税,减轻个人负担。如何减轻税负、合理合法地节税省税,就要交给节税网这样有丰富经验的税务平台的专家们了。
了解更多个税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ge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