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湖北居民月薪在1万以内的全额减免个税

2020-02-18 15:38:41 admin 22

 2月16日,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政税收系教授刘穷志接受经济观察网电话采访时表示,湖北是这次疫情的主战场,受疫情影响之深、之广、之长目前尚难预料,但显然,在国家政策之外,采取更为优惠的财税政策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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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建议,除已经出台的相关减免税政策,如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给予按月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政策,对纳税人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提供个税免税政策等之外,还应继续扩大范围、扩充享受面,在企业所得税、社保费、城建税、土地使用税以及出口退税等方面,都要实行优惠。

  应当说,刘教授的建议,还是符合目前湖北的实际的。作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大的地区,不仅武汉遭到了很大影响,其他地区也都不同程度地受到疫情影响,有的地区也很严重。而疫情不仅给广大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也对经济发展、特别是企业带来了很大冲击,相当一部分企业遭受重创。由此,居民就业、居民收入增长等也会遭受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给予企业和居民税收政策上的优惠,还是有利于企业摆脱困境、改善生存条件、增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是有利于维护广大居民的生产生活质量的。

  可以预料,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逐步深入,疫情逐步得到控制,企业步入复工复产轨道,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会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增加,以便于更好地帮助湖北、尤其是武汉市恢复生产、恢复秩序、恢复发展条件。而湖北省也会在各项政策的共同作用和广大企业、居民的共同努力下,以更积极的姿态和更加奋发的精神,以更好的成绩报答中央和其他地方的帮助支持,充分展示湖北人民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的精神。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由于此次疫情对湖北的影响确实很大,尤其是武汉,要恢复元气,需要时间和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企业出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扶持政策、投资拉动政策等之外,能否给广大居民也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帮扶政策和救助政策,也很重要。其中,减免居民个人所得税,就是可以研究与商讨的一个问题。

  要知道,企业一时难以恢复元气,必然会对居民就业、员工收入等产生影响,尤其是工薪阶层,会因为企业效益的下滑而收入减少。那么,生活、房贷、车贷等就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能够依据实际,在一定时间内减免居民的个人所得税,或许能够对广大居民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也能够更好地体现对广大居民的关心和爱护。

  事实也是,个人所得税经过多轮改革,已经由过去的“工薪税”逐步转变成社会财富平衡税、收入调节税,其公平性也越来越高。但是,由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除法定收入之外,模糊收入、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等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因此,个人所得税还没有能够真正达到“应收尽收”的目的,没有能够对工资外收入进行全方位征缴。一定程度上,“工薪税”的痕迹仍然比较浓。如果能够在一定期限内,对湖北省居民的个人所得税实施减免,对湖北广大居民来说,将是非常大的支持和帮助、关心和鼓励。

那么,如何给湖北的居民实行个人所得税减免呢?从时间上讲,可以从1月1日起到2020年底。从范围来讲,也可以根据收入高低来确定减免范围,亦即月薪在1万元以内的,全额减免。月薪超过1万,低于2万的,减免50%,超过2万的,不予减免,真正体现对普通居民的关心和帮助。如果能够全部减免,当然是最好的。

  从方法来讲,考虑到湖北、特别是武汉受疫情影响很大,今年的税收肯定要比去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为了确保湖北省、武汉市的正常运转,在实施个人所得税减免的同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所减免的个人所得税,由中央财政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湖北省。

  至于2021年还要不要继续减免,则要看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经济恢复情况。原则上,不能再减。毕竟,个人所得税涉及中央与地方的共同利益,中央财政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后,也越来越紧,需要办的事则越来越多,必须要求上下齐心协办、共度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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