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到了6月中旬。这里有个关于个税的事得提醒下大家。
还记得4月份通过个税APP申报过的纳税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事吗?就是关于个税退税、补税的事。
当时不少小伙伴申报后发现可以申请退税(相信申请过退税的人,大部分都拿到了退税款),但也有部分人申报年度汇算后,发现不仅没得退税,而且还需要补税。有人就开始犹豫到底是要补缴还是可以不补缴呢。
申报过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后根据规定需要补税的朋友们,要注意了,需补交的税款得在2020年6月30日前补缴,否则将面临每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但是,并不是所有申报年度汇算后需要补税的纳税人,都必须补缴税款。下面来说说哪种情况下要补税,哪种情况可以不补税。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补税?
简单来说,就是“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注意了,“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和“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两个条件要同时满足,才需要补税。
详细的可参看税务总局在《2019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指引》中,规定的以下四种需要补税的常见情形(详见下图):
哪些情况可以不补税?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但需要年度汇算补税的;
2、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且在取得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已依法预扣预缴了个人所得税的;
以上两种情况就无须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也无须补缴税款。
如果有需要了解关于个税退税和补税的一些操作及事项,可以在线与我们的税务师沟通咨询。
节税就找节税网!了解更多个税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ge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