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会计留言说,分不清哪些福利费需要缴纳个税?哪些可以不用缴纳?今天小税就和大家一起讨论下。
一、哪些福利费可以免征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凡符合该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如按规定支付给员工的救济金、抚恤金、工伤补偿费、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异地安家费等,都可以免征个税。
在实务中,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比如公司统一为员工租赁宿舍、提供免费午餐,那可以免征个税吗?
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这两种情况属于职工福利费,可以免征个税。
二、哪些福利费不可以免征个税?
按照政策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如,中秋节发放人人有份的月饼,需按市场价或购买价折算成等额的货币额,计入员工工资,并缴纳个税。
万万没想到,还有“月饼税”,瞬间感觉月饼不香了。可以不发月饼?直接发钱么?
别太天真了,直接发钱,那得算作过节费,也是要征收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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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过节费、午餐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都不再作为福利费,需缴纳个税。
中秋将至,你的公司是发月饼,还是过节费呢?欢迎在下方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