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根据公告,明年起,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在当前个人所得税法的背景下,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收入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每月5000元,也就是全年6万元。在具体操作上,采取累计预扣法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本次出台的新举措,则对预扣预缴方法进行优化。
根据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简单来说,在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月份,暂时不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在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当月及年内的后续月份,再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一级行政执法员许展武介绍:“以工资薪金为例,主要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上一纳税年度1到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二是上一纳税年度1到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不超过6万元;三是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
举个例子,小张是A单位的员工,2020年他全年的工资薪金是5万元,2021年开始,A单位1月给小张发放工资1万元,2至12月份,每月发放工资4000元,按照当前个人所得税法,小张2021年度要办理个税预缴税款,手续就较为麻烦。
“在不考虑三险一金的情况下,按照旧的计税方法,小张在1月,他应该预扣预缴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10000元减去当月的法定检出费用5000元,他的应纳税所得就是5000元,他适用税率3%,那么,在1月份,他应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元,接下来,2到12月,因为小张每个月工资是4000元,没有超过法定减除费用5000元,那么,剩下的11个月份里面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综合全年收入,小张在2021年的全年收入是5万元,未超过(全年累计)法定减除费用6万,那么,他就需要(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将1月份所缴纳的150元进行退税。”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一级行政执法员许展武说。
而按照新举措,小张的个税预扣预缴程序将大大简化。许展武说:“根据新的公告,小张因为2020年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那么,就直接适用新的公告,在1月份,他就可以适用减除费用6万元,按照新的计税方法,小张1月收到工资薪金1万元的时候,他1万减去减除费用6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是0,他无需预缴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话,小张就不需要在次年办理年度汇算,新旧方法的对比,就直接对纳税人更加方便简洁。”
毫无疑问,新举措进一步简化了税收征管程序,将给中低收入群体带来便利。
有市民表示:“方便我们纳税人,因为我的全年收入没有超过6万元的话,我就不用被预扣个税,也不用办理年度汇算,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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