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万元就能解决问题吗?不能!这里有三建议

2021-04-08 09:10:23 admin 7

  近年来,个税改革一直是两会热点。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调至5000元,同时房价、物价不断上涨,要求起征点再调高的呼声不断。近年来针对个税改革的声音也不断涌现。

税务筹划

  今年两会,董明珠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至1万元。从3500元的征税起征,到现在5000元起征,再到个税起征点至1万元,就解决税负公平问题了吗?这是我要提出的质疑。

  大家都呼吁,个税必须改革。首先,个税起征点要随经济发展、收入水平和物价上涨而适当提升。假如个税起征点还停留在5000元,不提高起征点,那迟早会沦为“工薪税”“中产税”。其次,个税改革不能只针对打工人的工薪,须将工薪、劳务报酬、隐性福利等都算在内,此外,某些群体的投资收益或分红、劳务所得、出场费、代言费等也未纳入征收范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个税的公平。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要让个税改革回归“富人税”本位,加强对富裕群体的监管征收力度。

  为此我们不妨作如下建议:

  第一,将个税征收权完全下放给地方。个税是地方税种,不可能全国一盘棋。比如北京人均工资是云南的三倍,两地却实行同一个起征点(5000元在北京可能是个“月光族”,而在云南则可以是中产),于理不合,需要给地方一定的政策制订权限。建议起征点的权限下放到地方,中央做好指导监督作用。

  第二,将个税优惠补贴给真正需要的家庭,比如抵扣房贷利息、减轻刚需群体的购房负担,比如抵扣孩子教育费用、给予房租补贴等。这方面也应该因地制宜,比如提高养老、房贷、房租等专项扣除来变相提高起征点,比如房租最高可以抵扣到1000元甚至更高(北上广深等地),养老提升到赡养每位老人抵扣500元(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

  第三,将个税征收指向富裕人群,而非像现在这样指向在工薪族。个税要改善社会结构,个税改革如何济贫、扩中、调高,重在“抽肥补瘦”、“劫富济贫”,这是一大难题。

  一是增低,个税改革应扶危济困,对贫困人群免税。二是为中产阶层减负,在房贷、二孩、养老等方面给予考虑,以此来培育壮大社会中坚人群。三是,也是个税最大的难点,即如何向富裕群体征税。

  对富人征税在全球都是一大难题。一是由于富裕群体全球配置资产,如果缺乏一个全球计税系统,难免信息不对称,难以有效征到其个税。二是某些富人手法多多,“钱在企业、不拿工资”,相比大量的不动产、股票、保险等资产,工资不过九牛之一毛。在美国,很多大企业的CEO或者董事长只拿“1美元年薪”,“一元年薪”传至中国后却沦为某些人避税的障眼法——把个人开销算在了企业的费用上,比如购置家电、家具、车辆全部计在企业账上,既充当企业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又避了个税。这些都成为工薪阶层对个税不公最大的关注点。

  美国经验可资借鉴,一是建立起全球征收体系,无论何处所得都须向本国交税;二是税务专员像私人侦探般严密监视富人行为,一旦发现其高消费与所报收入不符就展开调查,催其交税。另外,面对越来越多的企业高管选择低薪酬,美国税务部门对于高管每年从企业获得的分红,税务部门不仅要向高管征税,还要向企业征税。

  总之,个税改革必须体现社会公平,通过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就必须让个税回归“富人税”本位。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6-7%,远低于发达国家30%、发展中国家15%左右的水平。未来如果与国际接轨,剩下的缺口当然是由富裕群体来补。而这,决不是简单提高起征点到1万元这么简单,而是要动真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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