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张是北京的自然人纳税人,把自有的一套房屋出租。请问小张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计算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时可否扣除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2020年9月个人所得税热点问题》第六问“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是否包含增值税?”解答如下,根据《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个人出租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房屋出租所得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个人转租房屋的,其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及增值税额,在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因此,小张出租自有房屋取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计算自有房屋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不能扣除本次出租缴纳的增值税。节税就找节税网123!了解更多个税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ge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