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洁公司裁员,她将拿到近4万补偿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不需要。
2019年1月1日起,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2020年上海职工平均工资为10338元/月,根据上述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上海市2020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即经济补偿金金额在10338*12*3=372168元以内的,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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