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不仅企业需要纳税,达到要求的个人也需要纳税,所纳的税称为“个人所得税”,简称个税。为了让更多纳税人了解国家规定的免税情形,节税网整理了15种针对个人所得税免征的15种补贴、补助,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征税。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不征税。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托儿补助费,不征税。
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征税。
根据《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以下八项所得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1.政府特殊津贴;2.福利补助;3.夫妻分居补助费;4.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5.独生子女保健费;6.子女保教补助费;7.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8.军粮差价补贴。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所谓救济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这里所指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有关公告》规定,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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