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税宝:哪些不需要发票也能税前扣除?

2021-09-13 10:28:07 admin 12


1、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

“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指对方为单次收取价款在500元以下的自然人,而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企业支付个人款项每次在500元以下的,可以不取得发票。比如您去路边买点水果、买个菜等,如果是从个人买的,一次不超过500元,按照国税总局2018年28号公告的规定,只需要取得一张个人开具的收款凭证就可以。

税务筹划

2、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支出

好多企业逢年过节向职工发放福利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这些也不需要取得员工开具的发票。


3、支付差旅津贴

支付因公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不需要发票。附上差旅费报销单,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凭真实、合法的凭据准予税前扣除。

差旅费真实性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企业差旅费补助标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或经企业董事会决议自定标准。


4、支付员工误餐补助

支付员工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需要发票。员工获得此补助,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4〕089号明确,差旅费津贴,午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5、支付的未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支出

好多企业经常遇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合同未履行,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这项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取得发票。注意:凭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收款方开具的收据或者有的需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等可以税前扣除。


6、企业在境内发生不属于应税项目的支出

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其他外部凭证包括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节税就找节税网123!了解更多税收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consultation/list-152-c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