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收扶持:
增值税:根据企业纳税额情况,扶持地方留存部分的30%-70%,最高可达80%。
所得税:根据企业纳税额情况,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最高可达90%。
2.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综合税率3.25%以内;
一、税收政策情况
1.设立新公司
企业可将适合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的业务板块,在优惠地设立新公司,承接业务,享受政策。优势:独立核算所有税收缴纳在政策优惠地,全部业务纳税后都能享受政策优惠,企业降税效果显著。
2.设立分公司、子公司独立核算
企业在当地成立分公司,申请独立核算,即可自主开票,享受当地税收政策扶持。
优势:办理简单、方便、快捷,不需要跟原有工商税务沟通。
3.整体迁移
在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模式不变的条件下,企业仅将注册地址变更在政策所在地,公司承接的所有业务纳税后均可享受政策扶持。
4.核定征收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综合税率3.25%以内。长期与公司发生业务的自由职业者可通过该方式降低税负。
二、设立分支机构应考虑的有关问题
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区经营时,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他地区先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办事处。这三种形式的分支机构在税收上待遇不同,各有利弊。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和办事处不是独立法人,其不同之处在于:
1、设立手续不同
在异地创办独立核算的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相对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
2、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企业,应独立计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和办事处不是独立法人企业,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若有盈亏的,可以相抵后纳税减轻当期税负。
3、税收优惠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可以享受包括免税期、优惠税率等在内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分公司和办事处作为非独立法人,不能享受这些优惠待遇。
因此,在设立分支机构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几点:
1、设立的难易程度。设立子公司程序比较麻烦,条件要求比较高;分公司设立程序相对简单,条件要求比较低。
2、纳税义务是否有限。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3、公司间亏损能否冲抵。子公司的亏损不能冲抵母公司的利润;分公司的亏损可以冲抵母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税收筹划难易程度。分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且其与子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缴纳税款等政策的存在,使分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相对容易;而子公司进行筹划相对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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