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朋友都不明白委托代征和代扣代缴的区别,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委托代征以及代扣代缴两者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处理税务问题,也是税务征收税款的辅助手段,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首先,代扣代缴定义是指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平台,有权利和义务从应支付给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
委托代征,其定义是指税务机关书面委托企业行使征收税款权利,受托企业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一种方式。
首先两者的纳税主体不同,扣代缴的主体是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平台,这种平台通常为公司,具体表现为代扣代缴方是公司,纳税义务人则为员工。
而委托代征的代扣代缴主体则是税务部门选定的代征人,代征人也通常分为两类:
1、与纳税人有经济往来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2、与纳税人没有经济往来,但是可以帮助税务机关实现对税款的催缴入库的机构。
两类方式中,第一类方式经常被人们误会等同于代扣代缴,这是因为在这种模式下,代征人和纳税人有着直接的经济关系,表面上和代扣代缴的流程也是一样的,但实则不然。
第二类和代扣代缴的差别更大,代征人和纳税人在经济方面毫不相干,比如税务机关委托邮政部门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在这种情况下,邮政部门只相当于中介机构,并不实际参与公司财务事项,因此这两类委托代征的方式都不等同于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主要是公司、企业作为代扣人,在月底或者按照固定的缴费日期,给员工等纳税人代扣代缴税费,最后将完税后的工资发放给员工,总体来说代扣代缴是公司日常业务的一部分。
而委托代征则是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代征范围和税种,核定税额、税率和计税依据,负责代征代缴后保证税费入库,并向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整体来说委托代征的工作内容是属于“代理”,单独列明开支和票据的。
委托代征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委托,税务机关和被委托机构是合作和管理关系,双方本着依法委托、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的原则开展税费征收事宜。
委托代征很适合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难以提供成本票的情况,个人通过委托代征的方式,到有政策的地区税务,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把个人当做是一个个体工商户,按照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经营所得纳税。
举个例子,个人是高收入的自由设计师,给一家建筑公司提供了100万的项目设计,建筑公司要求个人提供发票,若是个人到税务按照劳务报酬进行代开发票,那么就需要缴纳20%的税金,最后实际到手80万,若是个人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按照经营所得核定纳税,那么需要缴纳的税金是: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税直接核定为0.5%,个人就可以按照1.56%的综合税率代开普票出来,不需要汇算清缴,100万缴纳1.56万的税金,剩下的就是属于自己的利润。
不需要成立公司企业,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进行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就行,1-2天就可以出票,但是只能开具普票出来,方便高效税率低,前提是业务真实。
1、服务类:维修保养费、手续费、项目宣传费、市场推广费、市场调研费、新品拓展费、公关服务费、加工费、商务辅助服务:总加工费、运输费、陆路运输费、铁路运输服务、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等
2、建筑类:工程款、建筑工程款、建筑安装费、装饰工程款、装修工程款、木工工程、泥水工程款、改造工程款、水电工程款、修缮款、修理费、保养费、维修费、机械维修费、泵送费、搅拌机费、其他建筑服务款。
3、商业类:五金材料、苗木费、材料费、建筑材料、水泥、沙石、电缆、电线、木材、建材、装饰、机械设备、电器、石膏板、瓷砖、暖气片、装饰材料、螺丝、开关、水管、塑料制品、纸箱、纸盒、电脑配件、办公用品、电子产品、日常用品、食品、礼品等。
除了废旧物品、再生资源、煤炭钢铁等无法代征外,基本上都可以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代征普票出来。节税就找节税网123!了解更多税收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consultation/list-152-c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