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税收征管分为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形式。相比较于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是为了提高征管效率,采取的一种简化的形式,通常又分为定额和定率二种,定额征收俗称“包税”。由于核定征收对于企业账簿要求较低,因此,许多初创期企业以及中小型企业偏向选择核定征收,并且不设置账簿或者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那么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做账呢?
公司认定为核定征收的税收方式只是说明其缴税金额为核定的固定金额,这与公司做账是不矛盾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必须建账,以备税务核查。
Q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是可以抵扣税款;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来说:购货接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进项税额",销售商品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销项税额",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差额;就是说:在销项税一定的情况下,进项税越多,企业交纳的增值税越少,这也就是一些企业想方设法取得需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税来抵扣税款的直接原因。
1、公司是小规模核定征收之后可以不需要进项发票,但账务处理还是要继续;
2、核定征收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3、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定额征收:直接核定所得税额;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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