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些发票热点问题,我们是认真的!

2019-03-20 13:55:04 admin 13

“商家拒不开具发票是否合理?”

“商家拒不开具发票如何投诉反映?”

“收到发票如何查询真伪?”

......

 

这些理由你是否耳熟?

“这个不在营业范围内不能开”

“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才能开”

“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专用发票”

......

 

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别担心!跟随小编的脚步,让小编为大家逐一解答~

 

发票热点问答

问:消费者购买商品索要发票,商家是否应该开具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商家提供商品销售服务,应按照规定向消费者开具发票。

 

问:商家以提供的服务不在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内为由拒绝开具发票是否合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国家有明令禁止销售和有行业准入资格的外,即使超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也应当据实开具发票。

 

问:商家开具发票时必须由消费者个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若不提供则不开具发票是否合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所以,若消费者为企业的,则需要向商家提供纳税人识别号;若消费者为个人则无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商家也应当开具发票。

 

问:消费者住宿后,要求小规模纳税人的商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销,商家以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由拒绝开具是否合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规定:“一、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8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试点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三、本公告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所以,在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内的小规模纳税人商家应当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消费者个人是否可以要求商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因此,商家不可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