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公布了减税降费政策的相关解释,提醒市民和企业不要用错政策。
当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举办了“聚焦减税新政策”宣讲活动,该局业务骨干结合具体案例,围绕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增值税减税降费相关政策进行了专题讲解,并现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30余个。
税务干部提醒市民,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个税附加扣除方式。“我的孩子参加跨校联合培养需要到国外读书几年,我是否还可以享受个税的子女教育扣除?”有市民提问。“对于参加跨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只要原学校保留学生学籍,家长就可以继续享受个税附加扣除的优惠。”税务干部现场回应称。
税务部门还确认,市民参加类似夜大、函授、现代远程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等学习,只要所读学校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均可享受继续教育扣除。在48个月的享受期内,市民接受继续教育时如果更换了就读的专业,也不影响享受个税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