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5000依然太低?调节居民收入结构才是正解

2021-01-07 10:18:35 admin 3

自古以来,税收就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重中之重,是国家运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保障。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讨论一直是普通老百姓关注的重点。随着国民经济水平大幅跃升,我国个税起征点经历多次调整后,已经从1981年的800元提升到了2018年的5000元。

然而如今社会生活压力与日俱增,房贷、车贷、医疗、教育等等,每一笔沉重的开销都让人喘不过气,根据此前公布的《中国城市家庭财富健康报告》显示,中国居民人均债务已达13万元左右,基本进入了“全民负债”时代。这种情况下,对很多家庭来说,积少成多的“税款”就成为了一笔不小的支出。

税务筹划

近期一份来自上海财经大学最新发布的《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年度报告(2020-2021)》,再度引发了社会大众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报告称:“目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这已经严重不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不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中国目前90%的人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其中,有5.6亿人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月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阶层有3110万人,而月收入在5000元-10万元之间的中等收入阶层只有1.2亿人。

报告指出,当前中国经济循环不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国民财富分配不合理,税收未能有效起到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作用,导致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不足。

对此有专家分析,想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占比,缩小居民财富分配不合理问题,绝不是单靠提高个税起征点就能解决的。

虽然个税为累进性税收,即税率随收入上升而提高的税收,但在现实中却产生了扭曲,导致的结果是中等收入人群的个税负担要比高收入人群重。在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劳动所得,或者说“工资”;而高收入群体,更多依靠资本利得,资本利得的税率远低于劳动所得税率,高收入阶层可以将劳动所得转化为资本利得,降低其实际税负,使得高收入阶层税率反而低于中等收入阶层,个人所得税主要由中等收入群体和工薪阶层承担,造成实际税率的累退性。

而在社会上大量依靠资本实现高收入的“表率”作用下,放弃通过劳动获取回报,转而依靠资本的力量“钱生钱”,已经成为当下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梦想”。

专家表示,对于这类社会现象,国家应该把投入在个税问题上的时间、人力和条件,转移到对投资环境和投资市场中的资本利得进行约束,鼓励大家回归劳动创造价值的本源,用劳动实现财富积累,而非“鼓励”资本杀贫济富。

当前我国正在构建一个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国内循环的构建需要大力释放国内的消费潜力。想要进一步释放国内的消费力,仅靠提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而不对居民收入结构进行调整恐怕收效甚微。

只有让劳动力付出与回报成正比,逐步增加普通劳动者的工资,让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在整个社会中形成尊重劳动的正向风气,鼓励人民参与新业态劳动,真正拓宽居民劳动和财产收入渠道,弘扬“一分耕耘 一分收获”,脚踏实地才能真正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真正的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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