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计年终奖金
通常,企业在下一年度支付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金,但根据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原则,年终奖金在本年度计提。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4号公告,企业在年度决算结束前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年薪,在付汇当年按规定予以扣除。年终奖金在本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计入,但在下一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计入。在这种情况下,两者之间的差异是合理和无风险的。
2、 这家公司拖延了雇员的工资
虽然公司延迟员工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但这种情况在实践中也很普遍。根据年终奖金原则,企业所得税的工资高于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是正常的。
3、 集团公司统一代扣个人所得税,子公司支付工资费用
在集团企业中,为了便于管理,集团公司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并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这些员工实际上在子公司工作,相应的工资成本在子公司税前扣除。
因此,子公司的所得税申报工资远大于个人所得税申报工资,而母公司正好相反。
这种情况造成的税基差异是合理的。如果税务局提出异议,可以提供相关信息进行解释。节税就找节税网123!了解更多个税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ge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