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元无偿转让公司股权却被要求补个税,怪谁?

2021-12-10 09:50:19 admin 6

出资后0元无偿转让个人的公司股份,非但没有收益,却还被税局要求缴纳个人所得税,王总感觉很冤枉。然而税法的多样性,你怎么选择应对就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节税网回答的相关案例问答,供大家借鉴参考。

税务筹划

问:我公司之前注册时找了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当天汇入100万元,第二天就提出来归还掉了。现在我公司账上的净资产也就一、二十万。老板王总准备把他的股份0元转让,税务局却按实收资本100万元要求王总缴纳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20万元。请问这合理吗?公司本来也没什么资产,现在转让价也是0元。请问这个应该如何处理呢?

答::第一,合理;第二,税筹后就有方法合理不用交税。

【分析】

1.如果你公司的净资产像你说的一、二十万元的话,应该是公司出现了七、八十万元的亏损,这样所有的权益才能从100万元变成二、三十万元。如果属实并且有亏损依据的话,税务机关按照100万来征收股权转让税,是不合情理的。但是,你的这100万元只是走账,属于抽逃资本金行为本身就是有过错的。

2.如果您所说的净资产和我刚才说的净资产不一样,而是净利润的话,那么税务机关按的100万元来计征,就完全合情合法。

3.那怎么做才能不交税呢?又合理又合法呢?税务筹划很容易达成目的。

你们公司首先要减资,减资到20万元或30万元。然后再进行转让,那么即使交税,也基本上交很少的税。当然,如果你减资到1000元,那么这样就不交税了。

【法规依据】

企业减资是不需要交税的。企业减资是和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相同的,需要首先在工商局进行企业注册资本的变更,之后企业依照公司章程的约定,退回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的数额。企业若是只是减资,而没有分红等其他业务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交税的,其分录为:

借:实收资本—王XX

贷:银行存款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税2011年第34号公告)中第5条“关于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的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上述节税网税务师的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但是这个分析回答值得虚假出资的老板和为其服务的财务人员借鉴参考。节税就找节税网123!了解更多个税筹划知识请点击http://www.jieshuiwang123.com/ges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