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再次提出提出个税起征点到1万元,是否可行?阻止个税起征点提高的因素有哪些?
2022年2月20日央视财经《对话》栏目中,董明珠表示,今年将在“两会”上提出“提高工薪阶层的税收起征点”,国家的税收应该富人多交税,建议把富人征税税率提高到50%-55%。董明珠认为,如果把工薪阶层的税收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的话,按照一年十二万元去算,大概能增加近七八千元的收入,可以增加消费力。这不是董明珠第一次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2017年以来,连续6年的“两会”上,董明珠都会提出了类似的建议。只是,其每一年建议的内容都会更加细化一些。2017年“两会”,董明珠根据近年来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增长情况,提出调高个人工资、薪金所得起征点至5000元,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董明珠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可切实提高居民实际收入水平,让群众有钱消费更是促进消费、驱动经济“内循环”的动力。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修改,个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起征点变更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执行。工资薪金收入,按照5000元每月作为累计减除费用额,逐月递增。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税所得额,是当年的累计收入(总)-1累计免税收入-2累计减除费用-3累计专项扣除-4累计专项附加扣除-5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月预扣预缴,居民可以在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除了每月5000元的扣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可以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劳务费、稿酬、特许权这三项收入所得,以收入额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调整个税起征点是系统工作,什么因素阻止个税起征点的提高,我们认为至少四个方面:
个人所得税的定位?
理论上政府当局对个人所得税的定位,个税应该起哪些作用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除了增加财政收入,还要不要在调节收入差距、公平效率上起全面而综合的作用,还是可以接受单纯变成薅富人羊毛就可以?调节贫富差距,让占用社会资源的人多缴税,占用少的人少缴税,单一简单的定位能不能行得通?
财政收入的承受力?
个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的承受力是调整的现实因素。
起征点的基础是什么?
大家普遍认为个税起征点的基础是个人的社会生活成本?居民的收入水平是个税税制制定的基础。个税起征点的高低取决于生活成本的测算,税率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调节公平。个税的起征点是跟国民收入水平有关系的。只有人均收入提高了,个税起征点才会变高。
提高的操作流程?
个税起征点的调整涉及税制改革,有其复杂性。立法流程比较繁琐,起征点定到多少要测算,提交,审批,过程比较复杂。如何形成多数人认可,然后通过法律,形成实施方案。个税改革涉及税制要素的匹配和组合问题。比如分类问题、综合问题、税率问题和级次问题等,怎样组合,如何确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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