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很多企业的上层架构是比较复杂的,特别是大公司,公司越大,架构基本上也是越复杂。公司的上层架构组成拆解后,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自然人直接控股,二是通过控股公司间接控股。两种架构分别有什么优劣势呢?下面我们分几种情况来比较。
个人股东和公司股东,哪种最节税?
实体公司分红给直接股东
假如实体公司盈利,将账面上的未分配利润分红给直接股东,该怎么交税?
如果是自然人直接控股的情况,自然人股东需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交20%的个税,而公司间接控股中的持股公司收到实体公司的分红,享受免税待遇(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
实体公司转增实收资本/股本
假如实体公司账面有未分配利润,股东想将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股本,税又该怎么交呢?
如果是自然人直接控股,自然人股东需要补交20%的个税!但是如果是公司控股,持股公司是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的!(因为在税法的角度,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股本,是公司先向股东分红,再进行增资。)
从以上两个方面来看,自然人直接控股存在较为明显的弊端,分红要交税,转增股本要交税,而控股公司直接控股却可以巧妙地避开这些弊端。在现实经营当中,确实有很多企业都会选择用持股公司来控股实体公司的情况,那是不是所有公司都建议选择间接控股呢?
答案是否定的。
在自然人控股的情况下,如果自然人股东出售实体公司,且实体公司账面为盈利的状态,自然人股东只需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相反,如果是公司间接控股,出售实体公司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持股公司股东再交75%*20%=15%的个税,合计税负40%!由此可见,这种情况下得出的结论和上述结论是相反的。
当然,现实中企业还要考虑增值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企业要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评估,或者与我们的税务师进行一对一沟通,做出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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